各学院: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了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作出比较合理的阶段性评价,帮助其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所有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任课教师。
二、组织方式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教务处负责全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价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31日。
四、评价方法
(一)学生评价
1. 开机后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192.168.100.136”进入普京集团新网站教务管理系统用户登陆界面。
2. 填写本人“用户名”和“密码”,并在身份选择栏内选择“学生”后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管理界面。
3. 点击菜单栏“教学质量评价”进入测评界面,从“评价课程名称”菜单选择课程,并对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对应所列评价指标选择相应的等级,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填在“其他评价与建议”一栏,全部评价指标完成之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页面将自动跳转到下一门课程,所有课程全部评价完成后须点击“提交”完成测评工作(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最后全评完了才能提交数据。一次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二)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
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由教师所在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本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学院须将本学期《普京集团新网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和《督导评价表》收集、存档。
五、相关要求
1.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任课教师不得参与组织学生评价),引导教师和学生本着认真、公正和客观的态度,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合理的评价。
2.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完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不参加评价者,将无法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查询成绩等功能。
3.未尽事宜以《关于印发
附件:关于印发《普京集团新网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