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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公开招聘技术工人启事

发布日期:2023-12-27点击:[]

因工作需要,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拟公开招聘技术工人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781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恐高,勤快主动;

3.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以及辅助实验中心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服务意识;

4.执有起重设备从业证书,并具3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开展吊装、焊接等作业。

5.有机械安装、大型工件搬运和水电改造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中心约定大型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与日常管理。

2.负责实验大楼内外区域环境整治、绿植养护以及一楼各出入大门(含围墙大门)开关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实验中心与本科教学工作相关或中心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综合性服务工作。

4.负责实验中心结构实验大厅内部以及其它公共区域设备和设施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5.在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区段,承担实验大楼公共区域日常安全巡查工作(门卫工作)。

6.承担学院及实验中心临时安排的应急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415日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至 dlzlc@hqu.edu.cn

(二)考核

学院实验中心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院审批。

(三)聘用

学院实验中心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院聘临时工管理,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

薪酬标准:5000/月(税前)。在岗期间,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委托人事处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0592-616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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